打印

[怜花公子] 【迷途红杏】3

0
终于有人动手直接“改编”了!

据我所知,网上至少由三个帖子的灵感或由头来自那个帖子,想改编的名家写手更是不在少数。细想之下,改编那个帖子,除了需要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外,还需要必不可少的二样——写作热情和生活阅历。这个帖子的出现,正是千呼万唤后的水到渠成,怜花公子与《我》文,真正是“郎才女貌”、相得益彰。诚如网友所言,这个帖子的出现,为有点沉闷的2009年划上一个响亮的休止符。

还是先说说原贴吧。

“贺”是个什么人?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么一个类似的人吗?

“贺”当然是无数个受害者的代表,但更是一个审判者。通过“贺”,莱曼给出了一个几近无可挑剔的解决方案。

作为父亲、儿子、女婿甚至丈夫,他选择了独自承受痛苦,把这件事可能带给亲人们的伤害降到了最低。如果不是“巩”消失前的反咬,他的岳父岳母不会知道。而对于“晨”,他的态度是就算离婚,也希望晨能真正看清“巩”。可贵的是,这些他确实做到了。

作为对手,他成功地瓦解了“巩”和“晨”的关系,同时对“敌人”几乎是赶尽杀绝。“贺”和“巩”都有一定的了解程度,“巩”落到“贺”手里后,“巩”根本不相信“贺”会把自己怎样,而“贺”也确实没有直接把他怎样。但当“贺”通过某种特定方式让“巩”可能要落到警察手里时,“巩”自然只有逃命了。

对于“晨”,“贺”也许在刚确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就已经确定了。而后在“晨”醒悟后无论作出多少努力,都不曾改变“贺”。“晨”的远走欧洲,只是暂时拖延结果罢了。

“晨”也是一个受害者,同时还是个“牺牲品”。

从出生到现在,“晨”始终受人摆布。小时候被父亲控制,连和同学们出去玩都要被父亲“抓”回;上大学可以住校了,终于“自由”了,却马上遇到了“贺”;最后,被“巩”欺骗、利用、玩弄。

“晨”当然是个值得称赞的女性。一个女人,要想被父母、公婆、丈夫及其他所有人喜欢,是何等艰难。这就象学生,每门功课都要优秀,有几个人能做到?

“晨”又是那么善良,连从收音机里听到陌不相识的人的困难都会落泪、都会和丈夫争吵。这种品质是何等的珍贵!

可惜,她最终还是成了由“巩”挑起的、由她丈夫和情人为主角的“战争”的牺牲品。也许,如果“晨”不是那么漂亮、不是那么优秀,“巩”根本就不会拉她下水。

更可贵的是,在犯下“弥天大错”后,她为自己选择了“极刑”——自我流放。为了赎罪,“晨”抛弃了一个女人生命中的几乎一切,在遥远的异国他乡,只有一口在学校里还算通顺的英语和生活费,对影自叹。

“巩”绝不是一个普通的民工。或者说,他认识“贺”“晨”时是一个标准民工,而后他早就脱胎换骨了。

第一次见到“巩”,人们是什么印象?西装革履,开着价格不菲的小车,处理着诸多坏帐之类“疑难杂症”,递出的名片也是某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助理,有谁会把他和那些依靠出卖体力生存的民工联系起来?

“巩”有非常好的天赋,这是他们三个人的共识,“如果他能受到良好的教育,成绩不会在贺之下”。尤其是他的心里素质,比一般人强很多,“贺”不如他。

试想,当他被“贺”控制后、连人身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时,他依然不祛场,与“贺”初次正面交锋时的凌厉眼神,让“贺”也感到“生意场上碰到此人,一定要警惕”。

还有,在“丝袜事件”中,他刚玩过“晨”就意外地撞到“贺”,他居然可以若无其事地和“贺”开玩笑、套近乎!

“巩”的胆量自然不用多说。

“贺”不仅给了他足够的信任、充足的收入,还承诺供他上学及一套二居士套房。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“巩”还能有更远大的图谋。

“巩”是有点变态,但不是全部。“巩”玩弄“晨”决不是仇富那么表面化,他是有深刻目的的。关于这一点,作者已经通过那个老外朋友,说得很清楚了。事实上,“巩”也在付诸行动。

比如,他在不断地影响“晨”,“晨”也接受了“贺的成功是靠了她们家”,推而论之,“贺”可以,为什么“巩”不可以,不就是“晨”的选择吗?如果不是“贺”布置得当、发现及时,谁能逆料事情的发展?也许,对“晨”来说,“贺”虽优秀,但“巩”更适合。

“巩”甚至采取了极端行动——那就是让“晨”怀孕。如“贺”没有发觉,在“巩”的甜言蜜语攻势下,谁又能说“晨”就肯定不会生下这个小孩?要知道,“贺”、“晨”夫妇是有二胎计划的。一旦这个小孩生下来,“巩”就会索取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“遮羞费”,而在他的计算中,“你贺总一手遮天,难道还敢杀人?”

从整个事件来看,“巩”还在心计、耐心、洞察力等诸方面有极其优异的表现,可惜,终究为人不齿。反言之,如果“巩”最后成功了,想必会听到更多的赞叹吧!

“巩”应该有超强的性能力和性技巧。

“晨”出轨的原因,内因是寂寞和对以往生活长期以来积压的一点不满,但外因是主要的。换作其他任何一个女人,在“巩”温水煮青蛙式的攻势下,有几人能守住?“晨”并不是没有察觉,一来她和所有人一样,都小看了“巩”;二来是她的大小姐脾气,她认为自己有能力处理好。如果她愿意借助丈夫的力量,“贺”只要一根小指头就可以了。

因此,对“晨”来说,出轨是因情而不是性,作者也告诉我们,在长大半年多的苟合中,“晨”只有一次主动。

同时还要看到,“晨”对“巩”的性要求是无条件满足,不分时间、场合、地点、次数甚至方式,她甚至以“一星期不要碰我”来表达对“巩”的不满。

综上,很难想像,如果不是在性方面有特别的愉悦,“晨”会是这种反应。

“晨”和“巩”之间的床戏是很有发掘潜力的,作者也告诉我们是“如火如荼”。试想,这一对狗男女鬼混在一起,会干什么?谈人生?谈理想?谈婚姻?谈爱情?谈事业?谈家庭?他们没有足够的共同语言,淫乱而已!

他们的床戏应该是很火暴的。鬼混半年后,二人还能高密度、高频率地作爱,即使在半公共场合,“巩”还会戏弄“晨”,“晨”也默默承受,那在私密场合又是如何,就可想而知了!

[ 本帖最后由 情狼1 于 2009-12-25 15:49 编辑 ]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去年 金币 +88 感谢点评! 2009-12-26 08:30
  • 去年 +1 感谢点评! 2009-12-26 08:30

TOP

0

回复 38楼 的帖子

晨远不如包。
包之失身,是因为儿子,是走投无路。即使是十八年的富贵,即使是完颜十八年的痴情,她依然守护住了心灵。最后,为了和丈夫团聚,舍弃生命也在所不惜。这样的女子,如何不能说是“贞节”?
而晨,完全是为了满足一己的私欲——感情、贪欲甚至性。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去年 金币 +3 交流! 2009-12-26 08:26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4-5-25 05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