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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以性的名义] 【情天性海】(第八十一章:老婆的菊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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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中山 于 2013-6-12 19:08 发表

呵呵,作者大大,敝人虽然不是法律行业的,然据我所知:缓刑的期限是不能低于有期的期限,最高不能超过五年。
因而小燕子的小弟既判了有期徒刑三年,那么缓刑最低就应该是三年哦。
中山兄知识面广博啊,这个细节问题,我刚刚找度娘问了一下,确实如是: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不低于原刑期且不高于五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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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历简叙

引用:
原帖由 中山 于 2013-6-16 21:21 发表

哈哈,多谢您的谬赞哦!
敝人与《情》文的作者是老朋友啦,第一次看到您的ID,敝人还误以为是作者呢,呵呵……!

本文作者标榜自己“以性的名义”来阐述情的真谛,倒颇有李渔在《肉蒲团》中的“止淫风借淫事说法,谈色欲就色事开端”的遗风(貌似有些小虚伪的说)。本人本意本就是为《情》而来,寻“性”而至,见作者如此矫“情”任“性”,竟也不敢再率“性”而为,于是便自号“不以性的名义”,亦是仿效《陌上桑》中“东家有贤女,自名秦罗敷”之意也。叫各位兄长见笑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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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以性的名义 金币 +5 我是不是要找你付名字专利费哦 2013-6-18 22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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